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