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