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