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