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