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