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 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