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 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