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