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