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