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