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 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