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 尽力,微谏而 不哗,应 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 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 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 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 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