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