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