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 成及彊, 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 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 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 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 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 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 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 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 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 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