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