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 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 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 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 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 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 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 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