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