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