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