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