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