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