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 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