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