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 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 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 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 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 色和,讯王 以斥雷被事 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 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 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 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 至,即贺王,王以故 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 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 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 ,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