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