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 立之乎? 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