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 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 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 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 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 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