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