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