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