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 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 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 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 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 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 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 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 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 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 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 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 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 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