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 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 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 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 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 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