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