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