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