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