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