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