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