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 伯弟和有宠於 釐侯,多予之赂;和 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 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