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