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