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