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 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 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 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 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 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 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 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 得削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 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 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 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