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