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